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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卡市场相关政策解读及2012后市研判

第一商用车网 刘文 2012-07-03 09:43:32

2、行业政策

《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12.31-工信部、公安部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所有货车均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字体高度不小于80毫米。

2012年2月29日前,对《公告》内全部车辆产品完成清理审查,重点审查大中型客货车车辆产品,特别是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低平板车、商品车运输车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0]453号)及本通知关于大中型客货车技术条件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其《公告》六个月,并公告社会,暂停期内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暂停《公告》的产品,对暂停《公告》的产品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暂停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撤销《公告》。《公告》产品被撤销后,不得以同一车辆型号再次申报《公告》,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自2012年2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为期5个月的商品车运输车集中整治。

解读:

2011年底出台的最后一个政策。主要目的在于提高车辆安全水平,严格管理生产一致性。

政策明确要求所有大于12吨货车必须安装辅助制动装置,这对于已经标配发动机辅助制动的重卡来说,属于后发政策,对行业没有什么影响。但是部分中重型卡车则会成本增加。

另外关于“公告与车型不符将暂停、撤销公告”的内容,以及随后展开的企业自查公告行为,将使车辆公告更加规范。总起来谁,该项政策对提高产品安全性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对市场销售的影响较小。

本文地址:https://auto.gasgoo.com/News/2012/07/0309414041405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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