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框架
按照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逻辑结构、产品物理结构、智能化等级划分和的系统工程过程的构建思路,综合不同的功能要求、产品和技术类型、各子系统间的信息流和数据流,将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框架定义为“基础”、“通用规范”、“产品与技术应用”、“相关标准”四个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与信息产业跨界融合的典型,相关技术及产业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避免对其发展形成制约或障碍,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主要以共性基础标准、相对成熟的技术应用或亟待规范的需求为重点,并将根据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产业发展不定期更新、修订与完善,从而更有效地发挥标准对于技术及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促进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相关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助力《中国制造2025》战略目标的实现。
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进展
1、筹建“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
为统筹协调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按照相关政府部门指示,筹建“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统一归口管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目前,已经按程序完成分委会筹建的专家论证和答辩等前期工作。
2、正式成立“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标准工作组”
以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技术和应用为重点,先行开展ADAS术语、AEB、LKA以及信息安全等行业亟需的标准制定和智能网联条件下的通信需求研究;组织开展ADAS技术及产品应用状态调查和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及分布调查,通过公共需求、成本效益、市场成熟度、场景应用分析,研究确定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标准特别是ADAS标准制定优先顺序、进度安排并根据行业发展及时调整。
3、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法规适用性分析
汇总整理汽车及相关行业现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以汽车强制性标准包括纳入政府管理或被强制性国家标准引用的推荐性标准为重点,分析现有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对自动驾驶技术应用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解释、修订、豁免、废止不合理内容等方式,逐步消除制约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法律障碍。
4、 全面、实质参与联合国及ISO的标准法规协调
以汽车及相关产业的骨干企业和技术机构为依托,对应联合国及ISO相关标准法规协调,组织国内专家全面参与联合国(UN/WP29)下属GR和ITS/AD非正式工作组以及ISO/TC22有关自动驾驶标准法规研究与协调活动;目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向ISO/TC 22正式申请参加自动驾驶临时工作组,并完成《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术语和定义》ISO标准草案的准备工作。
(文章来源:盖世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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