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方案总体情况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先后组织汽车及电子、通信、互联网、交通等相关行业的骨干企业、技术机构、行业组织和高等院校的专家与代表进行多次研讨与磋商,共同确定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第1版)。
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的目标
1. 以“中国制造2025”规划为行动纲领,为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2. 发挥标准的技术导向作用,引导和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发展和产品应用。
3. 支持和培育我国智能网联汽车自主创新技术和企业发展。
4. 促进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安全、高效、智慧运行的智能网联汽车社会。
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1. 标准体系建设应立足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并考虑未来发展趋势,为未来预留发展空间和接口。
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新兴产业集群,融合了汽车、电子、通信、互联网等不同行业的新理念、新技术,相关技术本身尚处于快速发展之中,其范畴也不断扩展和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应考虑未来技术发展和应用的多样性,采取开放、融合的态度,以共性基础和成熟技术应用为重点,为未来技术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和接口,避免标准方案对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和产业发展形成制约。
2. 标准体系范畴以智能化为主,同时考虑智能化、网联化两条路径。
智能化和网联化代表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两种不同路径,其最终发展目标将是具有网联功能的智能汽车或者智能化的网联汽车。
考虑到网联化功能依赖于车辆与外部节点包括其它交通参与者及道路交通设施等的信息交互,需要较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一定范围和比例安装覆盖率才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而自动驾驶技术及功能不依靠任何外来信息和辅助,完全依靠车辆自身不依靠任何外来信息和辅助,完全依靠车辆自身装置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决策和行为,完全属于车辆技术范畴。因此,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的构建将以智能化为主、兼顾网联化,以“V”(汽车)为重点,适度考虑“2”(汽车与外界信息交互和行为协调),暂不考虑“X”(道路交通设施等由其它相关方负责)。在智能化方面以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技术和应用为重点,适度考虑自动驾驶(AD),为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奠定基础;在网联化方面则以硬件、软件接口及通讯协议等为重点,就车辆与外界信息交互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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