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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如何打破汽车售后市场的垄断

盖世汽车综合 2013-09-09 15:31:13

汽车制造商“专属部件”的获取

通过授权汽车经销商与授权维修店

授权汽车经销商与授权维修店必须向独立维修店提供获取所谓“专属部件”的途径。这些部件可能是由汽车制造商独家生产(譬如底盘、发动机组或特定车身部件),或者是汽车制造商拥有有效工业产权的其他部件。通过这一规定,新版 BER 旨在保证独立维修店可以获得所有用于维修的部件,甚至包括独立备件批发商所不能提供的专属部件。而在实践中,汽车经销商和授权维修店或许不会拒绝向独立维修店提供汽车制造商的原厂备件。然而,这一规定并没有对专属部件的价格或折扣给出任何建设性的规定:在许多情况下,独立维修店都是以较高的价格购买专属部件,这削弱了他们的竞争力。因此,通过汽车制造商的授权合作伙伴获得独立备件经销商不能提供的部件,这一方法从经济性的角度通常较难实现。尽可能保证向独立维修店免费提供的部件范围足够大仍然是欧洲汽车后市场经销商联盟(FIGIEFA) 的一个目标。

汽车制造商原厂备件的授权经销合同

1400/2002 规定(EC)将新车的销售渠道与汽车备件、维修及保养服务的销售渠道做了区别定义。因此,对于汽车制造商来说,他们可以向他们的合同伙伴,提供下述三项独立服务的任意组合(一个合作伙伴可

以提供三项服务,也可以提供两项或一项):

 ●新车经销合同

 ●备件经销合同(授权备件经销商)

 ●服务、保养及维修合同(授权维修店)

关于汽车制造商原厂备件的授权经销合约,只有可能对定性选择标准做出定义,因为就相应车型的原厂备件而言,在多数情况下汽车制造商拥有的市场份额都超过 30%。(根据 BER1400/2002 的规定,只有在供方在汽车销售、汽车备件销售以及保养等相关的市场份额不超过 30% 的前提下,限制竞争的免责条款才生效。

而由于技术规格原因,从根本上而言,汽车备件市场仅仅是针对某一款车型的市场。因此,其中的竞争也只是发生在能在某一具体车型上使用的备件之间。)

*版权声明:本文为盖世汽车原创文章,如欲转载请遵守 转载说明 相关规定。违反转载说明者,盖世汽车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https://auto.gasgoo.com/News/2013/09/090331133113602545549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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