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解读《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旨在应对即将到来的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潮,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图片来源:工信微报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2025年产销均超1600万辆,新车销量占比达47.9%。动力电池退役量随之攀升,预计到2030年,年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废旧电池兼具资源价值与环境风险,其规范处置成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核心是建立“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新规设计了“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换电模式除外),要求报废车辆必须带有电池;并明确了从生产、销售到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主体的责任,特别是强化了电池与整车生产企业的回收“兜底”责任。
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建立“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通过唯一编码关联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流向信息,实现全程信息化追溯与监控。
《管理办法》还做出了关键概念调整,明确不再使用“梯次利用”一词,强调任何再加工的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目标领域的质量标准,并严禁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等法规禁止的领域。
根据分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牵头建设全国溯源信息平台;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打击非法拆解,加强环境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则负责完善标准体系,已发布近30项国家标准,并正在筹建相关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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