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公安部近日组织完成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作为我国机动车安全管理最基础的技术规范,此次修订在多个方面提出更为严格的安全技术要求,涉及车辆加速性能、新能源汽车安全、辅助驾驶系统监管、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性能提升等关键领域。
图源: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乘用车每次启动后,应处于百公里加速时间不少于5秒的默认状态,旨在从技术层面限制过度追求加速性能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此外,纯电动及插电混动载客汽车需具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静止或低速蠕行状态下可自动检测误操作并抑制动力输出,同时通过声光信号提醒驾驶员。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新能源汽车电池起火事故,新标准对动力电池安全提出多项具体要求:如车辆在发生碰撞或安全气囊展开时,应能自动切断动力电路;应具备电池单体异常监测与热事件预警功能,并通过声光信号提示车内人员;动力电池应设有定向泄压与压力平衡装置,确保在热失控时不影响乘员舱安全;对于车长≥6米的电动客车,要求电池报警后5分钟内电池箱外部不得起火爆炸。
为加强对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监管,新标准要求:系统激活前需通过生物识别或账号登录确认驾驶人已完成相关培训;在车速超过10km/h时,系统应持续进行手部脱离与视线脱离检测,确保驾驶员处于监管状态;行驶中禁止开启娱乐影像和游戏功能,防止驾驶员分心。
针对重中型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新标准进一步扩大多项主动安全系统的应用范围,包括: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车道偏离预警(LDW)、全景影像或盲区监测系统、驾驶人注意力监测系统、轮胎爆胎应急装置等
新标准还强调应急安全设计,如:乘用车应保证至少两个车门可供上下车,并配备机械式应急门把手;在发生事故或电池热事件时,非碰撞侧车门应能自动解锁;车窗玻璃禁止使用镜面反光膜,应急窗应便于击碎逃生。
此外,标准还加强了对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刻管理,推动车辆身份信息更加规范、可追溯。
此次《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修订,是我国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的一次系统性升级,不仅回应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中的新问题,也前瞻性地布局了新能源汽车与智能驾驶技术的发展路径。该标准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9日,预计将对未来汽车设计、制造与使用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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