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汽车讯 11月5日,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12月6日。
意见稿共20条,明确数字身份证以国标24位编码为唯一索引,串联设计、生产、销售、装车、维修、拆解、回收、综合利用等环节信息,形成数字化身份档案。
图片来源:工信部
工信部统筹管理,会同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共享信息,按“最小必要、分段汇集、数据复用”原则建立数据体系。
车企承担两项硬性义务:通过机动车合格证管理系统上传所搭载的电池包编码;通过车载系统或App向车主提供电池编码、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额定能量、质保期限、正极材料类型。意见稿还鼓励监测在用电池状态。
回收端纳入同一体系:电池企业、车企、换电、维修、报废拆解、综合利用企业均须向全国溯源平台报送信息,拆解和综合利用企业按数字身份证查询到的产品类别、构成和拆解手册作业;意见稿鼓励报送再生原材料使用比例与碳足迹核算结果。
退役潮临近,据测算2030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今年1月六部门发布的《暂行办法》已提出建立这一制度,此次征求意见稿把它落到操作层面。出口企业今后需同时满足国内编码体系与欧盟电池护照两套数据要求。
对信息不全、数据造假等行为,意见稿明确按《暂行办法》处罚;施行时间定为2027年,具体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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