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启幕,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CEO何小鹏公布了他的两会建议。何小鹏聚焦科技企业发展的重点与难点,提交了四份建议,包括推动支持高智能等级人形机器人加速商业化普及、推动在停车场开展低速无人驾驶,实现无人停取车能力、推动智能驾驶保险业务发展以及加快构建eVTOL航空器驾驶员资质认证管理体系。
图片来源:小鹏汽车
面向人形机器人,何小鹏认为,机器人可分为五个智能等级:L1级(完全由人控制)、L2级(基础辅助智能)、L3级(具身智能和训练监督)、L4级(自成长智能)和L5级(完全自主智能)。当前人形机器人还接近自动驾驶的L2初级阶段,但都期望尽早实现可量产可实现商业价值的L3初阶能力。如同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早期,通过财政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走向市场,成效显著,机器人行业也可以借鉴这一成功经验实现可持续的产业化发展。
对此他建议:参考新能源汽车产业初期市场培育的经验针对智能化程度高的L3级别通用人形机器人面向企业用户(to B端)和个人消费者(toC端)的销售,制定“L3级别通用人形机器人销售补贴政策”,加速L3级别人形机器人商业化普及和规模化增长。
在自动驾驶领域,何小鹏指出,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普及,停车场等低速环境已成为自动驾驶的一个重要应用场景。消费者对L2级离车泊入泊出功能的接受度和满意度较高。行业中,不少车企正在研发满足低速L4级别自动驾驶,且可以量产的新一代汽车。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如果能在安全保障下优先推出面向公众的低速无人驾驶停取车认证,将产生领先于欧美自动驾驶的国际影响力。
对此他建议:在汽车软硬件具备,以及云端可安全监管的情况下,允许开展停车场无人驾驶低速泊车和取车的能力评估和试运营。基于无人化的泊车功能,不仅能够为驾驶者带来极大便利,提升停车效率,风险相对可控,更可以为下一阶段自动驾驶的逐步开放做准备,给社会公众以适应和认同的过程,实现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混行的软着陆,并且通过审核备案和批量推送的探索,不断优化相关标准,积累管理经验。
同时,何小鹏指出要推动智能驾驶保险业务发展。他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加快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不同级别智能驾驶汽车的事故责任划分,并出台智能驾驶保险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指引,为保险公司和车企提供明确指导,规范智能驾驶保险业务的发展。同时,鼓励车企与保险公司联合开发适配智能驾驶的保险产品,结合不同技术路线和风险特点,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障范围,并通过数据共享优化保险精算模型,进一步释放市场需求,加快中国汽车行业向智能汽车高质量发展的转型。
此外,在eVTOL航空器领域,何小鹏认为有人驾驶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作为未来城市空中交通(UAM)的重要组成部分;,正面临日益迫切的驾驶员资质管理需求。全球多个国家已开始进行相关立法和标准研究,但中国在这一领域仍处于起步阶段。由于eVTOL航空器在设计和技术上的独特性,与传统航空器存在显著差异,现有的驾驶员资质认证体系无法满足其要求,亟需建立一套针对eVTOL航空器特殊设计和运行特征的驾驶员培训体系。
对此,他提出了三项建议:1.建立eVTOL航空器驾驶员分类分级认证体系,制定和完善适用于eVTOL航空器的驾驶员资质和培训管理要求,新增eVTOL航空器的驾照类别等级,并帮助航空器制造商制定培训大纲和规范。2.制定传统航空器飞行员转成新型eVTOL航空器的培训要求,使得通过考核要求的驾驶员直接获得相应eVTOL机型的等级签注,为新研航空器运营提供充足的驾驶员供给。3.完善eVTOL模拟机和训练器的鉴定标准,并引入先进技术提升训练效果,缩短驾驶员培训周期,降低培训成本,缓解对真实航空器数量、飞行时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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