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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965号建议的答复

科学技术部 2021-09-23 00:00:00

国科建议高〔2021〕162号

龚建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氢燃料电池运载工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氢能燃料电池技术是我国未来能源技术的战略性选择,也是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科技部高度重视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研发。“十五”期间,启动实施“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确立了以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和电池、电机、电控为“三横”的“三纵三横”研发布局,燃料电池汽车技术作为“三纵”之一得到重点研发部署,并在“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持续进行科技攻关,对燃料电池汽车用电堆、双极板、炭纸、催化剂、膜电极、空气压缩机、储氢瓶等关键技术均进行了研发部署。

“十三五”期间,科技部牵头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和“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两个重点专项,对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从基础科学到共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示范应用全链条一体化布局,“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重点围绕燃料电池乘用车及商用车应用领域,对面向产业化的和未来前瞻性的关键核心技术进行了针对性研发部署,其中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项目主要由整车企业牵头,极大带动了燃料电池系统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重点围绕高效电解水制氢、先进制氢技术,高压储运氢、固态储运氢、加氢站及安全评价技术,燃料电池发电、长寿命电堆及关键组件、分布式热电联供系统技术,膜电极、空压机、循环泵、氢气纯化、催化剂技术等氢能的制-储-输-用全链条加强研发支持。

经过四个五年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我国燃料电池从电堆、系统到关键部件技术研发均取得一系列关键突破,形成了涵盖制氢、储氢、氢安全及燃料电池及整车应用等技术的产学研用研发体系,培育了一批从事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的企业,以分布式能源、移动通信基站以及城市客运、物流等商用车型为先导开展了规模化示范运行,并以资本为纽带,带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多地初步形成了产业集群,开展一定规模的示范应用。

“十四五”期间,科技部启动部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和“新能源汽车”两个重点专项。“氢能技术”重点专项以能源革命、交通强国等重大需求为牵引,系统布局氢能的绿色制取、安全致密储输和高效利用等技术;“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将重点在氢能燃料电池汽车关键瓶颈技术方面,攻克重载长途燃料电池商用车动力系统平台、低铂催化剂、高性能膜电极和长寿命超薄双极板等关键基础技术,以及高能量密度车载储氢、制氢等关键核心技术。按照问题导向、分步实施、重点突出的原则,“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已于2021年5月正式发布。

您提出的建议十分重要,科技部将会结合“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工作,继续加强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及其在运载工具的应用研究,不断提升氢燃料电池技术成熟度,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研发体系,形成规模产业化的基础和能力,为我国在该技术领域追赶世界先进水平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技部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本文地址:https://auto.gasgoo.com/news/202211/9I70319641C1103.shtml

文章标签: 电池 燃料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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