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在焕发新一轮生机,近来相关数据持续释放的信号是:新能源汽车已经得到消费者越来越多的认可。
一、新能源市场消费环境向好 认可度快速提升
1、9月新能源车销量同比大增
乘联会数据显示,9月新能源乘用车迎来较大幅度复苏,当月零售销量突破11万辆,同比增幅扩大至79.7%;1~9月累计跌幅收窄加速,为20.9%。
中汽协的统计数据也显示,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万辆和13.8万辆,刷新了9月历史纪录,同比分别增长48.0%和67.7%。
基于目前的行业走势及市场环境,业内人士普遍看好到年底整个新能源汽车基本面的持续向上。
2、“十三五”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超480万辆
从工信部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销快速增长,2015年以来连续五年位居全球第一,累计推广量超过480万辆(约占汽车总保有量的1.7%),占全球50%以上。
除了“量”上的突破,在“十三五”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在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果。动力电池技术水平处于全球前列,单体能量密度达270瓦时/公斤,较2012年提高2.2倍;电池价格1.0元/瓦时,较2012年下降80%。新能源汽车产品供给质量持续提升,量产车型续驶里程达到500公里以上,消费者接受度日益提高。
工信部发布的数据还显示,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保障,截至2020年8月,全国累计建设充电站4.1万座,换电站462座,各类充电桩138万个,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环境明显改善。
3、新能源汽车用户满意度创新高,已接近燃油车
据中国质量协会10月15日发布的数据,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用户满意度指数为78分(满分 100分),仅比燃油汽车低1分。其中,纯电动汽车用户满意度指数78分,创下测评以来最高水平,连续5年实现增长;插电混动汽车用户满意度80分,创下6年来最高水平,首次超过燃油汽车,同比提高1分。中国质量协会表示,市场竞争促进越来越多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供给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但同时,纯电动汽车性能设计满意度水平与燃油汽车仍有差距。2020年中国纯电动汽车性能设计满意度76.7分,同比下降0.4分,比燃油汽车低1.3分,纯电动汽车的车内静音效果和充电速度等有待进一步提升。
4、近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年注册量快速增加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近17万家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其中87%为有限责任公司,31%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其数据还显示,2014年至今,我国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年度注册增速始终保持在30%以上(全部企业状态)。截至2020年10月23日,我国今年新增4.58万余家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新增数量已超过2019年全年。
二、国家部委释放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
尽管发展态势喜人,但新能源汽车发展还存在多重管理、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等突出问题。为此,国家政策、地方政策近年针对相关问题不断出台针对性措施,其中10月以来国家部委透露的部分利好政策如下:
1、汽车能源消耗量数据将纳入财税优惠申报系统
2020年10月19日,整车企业原产品申报系统“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三个系统完成升级改造并正式上线运行。企业办理车辆产品准入许可业务、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业务以及汽车能源消耗量业务均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按照此前的相关规定,车企申报新车型、新产品需要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系统中进行,燃料消耗量指标需要在“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系统中申报,要享受免税政策需要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系统申报,而能否享受财税优待政策又与相关车型的燃料消耗量相关。此次三大申报系统升级实现统一之后,企业只需一次申报即可,不仅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也为正在全面推行的双积分管理方案提供了数据核对上的便利性。
2、工信部:引导国家基金支持动力电池领域
在今年5月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结束5个月后,10月15日,工信部等部委在相关提案答复函中,多次强调将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
工信部提出,将引导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对动力电池领域给与支持。据介绍,发改委发起成立的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该基金二期已设立运行。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在动力电池领域加大支持力度。
同时,工信部还提出,能源局下一步将加大对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等共性问题的解决力度,并行支持“充电”“换电”两种发展模式,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环境。财政部则提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奖励政策,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其中在换电安全方面,工信部将加快《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国家标准的审查报批。
此外,工信部还将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工作,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支持梯次产品市场化应用。
3、六部委:对新能源汽车等行业新增产能不得额外设置前置条件
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宣布,对新能源汽车、商用车等行业新增产能,在符合市场准入要求条件下,公平给予资质、认证认可,不得额外设置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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