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3年的中国汽车行业出台与实施频率远胜胜往年,如“三包”、“召回条例”等业界与消费者翘盼多年的政策终于问世,虽然暂时因为相关配套法规的不完备让其效力难达预期,但其对消费者权益的护航意义已经十分明显。另外,中央政府仍希望尽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结束粗放型增长转向集约型经济,提高经济效益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战略方针,2013年,这一方针在国民支柱产业之一——汽车行业中突出表现在中央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兼并重组。
2013年国内汽车行业政策最高频词当属“环保”,受年初北方大范围雾霾天气的影响,2013年政府层面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达到空前,被广泛定义为主要大气污染源的汽车当仁不让的受到了较多“照顾”,促进汽车行业节能减排也成为全年宏观政策层面的最显著特征。
2013年收官在即,盖世汽车网近期将推出一系列盘整文章回顾过去一年车市发展情况。本文重点整理了2013年中央各部委颁布实施的与车市相关政策,通过对十大新政的梳理帮助读者更好的从宏观层面把握全年车市动态以及对未来车市走势做出预判。
一、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
作为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相关规定的配套政策,2013年3月,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共同颁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规定, 2015年和2020年分别实现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由当前的7.38升/100公里降至6.9升/100公里和5.0升/100公里的目标,《办法》对这一规定的具体推行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明确了核算主体以及燃料消耗量数据报送与公示系统,并对具体核算方式进行了解读。
政府公告原文链接:
www.gov.cn/gzdt/2013-03/20/content_2358627.htm
点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是按照汽车企业所有乘用车产品的车型燃料消耗量和对应的产量或进口量来设定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是一种全新评价体系,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模式从单车管理到企业管理、从单体目标管理到整体节能目标管理的重大转变。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虽然提出了车企平均油耗需要达到的标准和时间节点,但并未给出具体的执行方式,《办法》的出台可以说是将之前的规定真正落实到了执行层面上。与去年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变化较大,政策中提出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优于目标值的核算主体,可将优于目标值的额度转结至下一年度使用是一大亮点,对于促进企业提早实施节油技术改善工程既是一个刺激同时又是一个督促,在确保汽车节能总体目标的同时,给予了企业满足法规更多的灵活性。
二、 新能源汽车补贴
9月17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共同制定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业界期盼已久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终于落定。
通知中规定了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补助范围是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根据新规,新能源乘用车可获得3.5万、5万和6万元不等补贴。
政府公告原文链接:
auto.gasgoo.com/News/2013/09/170219131913822.shtml
点评:新的补贴标准相较于2010年实施的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首先,新规中的补贴指标发生了改变,由之前衡量电池组能量改为汽车在纯电动模式下的续航里程,新标准更加看重新能源汽车的性能,更有利于引导车企的研发方向。再者,新政规定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将直接划拨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再经手地方政府,此举对于打破地方保护壁垒以及加速新能源车进入私人消费领域都是一大利好。另外,新政还对新能源汽车补贴启动了“退坡机制”,此次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期限是2013年至2015年,按照规定,自2014年起,每年的补贴将逐步减少,因此,很多业内人士猜测,此次补贴很有可能是中央政府最后一轮针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
三、 节能补贴
9月30日,财政部、发改委以及工信部公开宣布现行1.6升及以下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执行到当天结束,并公布《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从10月1日起,1.6L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乘用车)实施新一轮推广补贴政策,入围车型门槛提高至百公里油耗5.9L,补贴标准仍为每辆车3000元。
政府公告原文链接:
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n13917042/15650678.html
点评:新政与旧政无缝对接打破了之前数月屡见报端的节能补贴将被叫停的传言,新一轮节能补贴政策将入门油耗标准限定在百公里油耗5.9升以内,并且根据整车整备质量划分了六大等级。新政甫一出台便在业界引起了广泛讨论,据盖世汽车网结合整车整备质量和百公里油耗两项指标进行的简单筛选,原来符合补贴标准的140余款车型缩水到不足十款,新政的严苛程度可见一斑。
不过,从2010年6月的第一轮补贴开始到2011年10月的第二轮补贴再到今年9月的最新一轮补贴,百公里油耗由6.9L三连降至5.9L,业界也据此传出了对节能补贴具体实效的质疑,对于动辄价格数万、十几万元的汽车而言,三千元的补贴吸引力本就有限,相关部门可能已经发现其效果并不明显,所以通过调高门槛逐步取消这一稍显尴尬的补贴,以减缓财政压力。
四、 汽车三包
10月1日,国庆黄金周的第一天,多方利益博弈多年后,汽车“三包”政策终于浮出水面。2013年伊始(1月15日),质检总局网站发布公告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过汽车“三包”,消费者购买汽车用品将获得更大的权益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消费者知情权保障、消费者选择权保障、消费者权益受损时保障获得相应补偿。
政府公告原文链接:
www.gov.cn/flfg/2013-01/15/content_2312609.htm
点评:被戏称为九年磨一剑的汽车“三包”终于花开蒂落,消费者弹冠相庆,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终于有了法律保障。对于车企而言,本是对其念“紧箍咒”的汽车三包规定却受到了集体“追捧”,多数车商提前一个多月便开始积极布局,将提前实施汽车“三包”变为其冲刺“金九银十”的宣传手段。
不过,由于相关配套标准的不健全、第三方监测机制的缺失以及车商违规成本较低(根据三包规定,针对车商的罚款基本都在三万以下)等原因,汽车“三包”实施后的市场反响并未达到预期值,盖世汽车网曾据此采访多位消费者,得到的答复基本相同,在当前的国内消费环境中,相较于单薄的行业政策,消费者还是更加看重汽车产品的口碑。
五、 汽车召回条例
2012年10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国务院令,《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召回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不再做表面文章,提高了车商的违规处罚力度,一些应召回而拒不召回的行为或将面临上亿元的罚款。《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出现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隐瞒缺陷情况、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三种情形之一,可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政府公告原文链接:
www.gov.cn/zwgk/2012-10/30/content_2253822.htm
点评:中国已连续三年成为全球汽车产销第一大国,但无论是召回的次数还是规模,都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条例》的出台赋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相关规定以更高的法律效力,势必将督促车商切实履行缺陷汽车召回义务。车市近几个月的召回案例也体现出了《条例》的权威性,特别是此前曾被百般遮掩的大众汽车DSG事件,在央视曝光后也最终开始召回检修,这对于中国消费者维权而言无疑是一大胜利。
然而我们同时也要看到,虽然国内权益保护环境在好转,但消费者举证、维权的道路并非已经一帆风顺,相关部门的失察现象依然严重,同款车型在国外已经多次召回国内市场却不受影响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消费者极端维权的事件也还在不断上演。因此我们呼吁,面对已经实施的召回条例以及汽车三包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主管部门应该更加积极的予以应对,另外,政府部门应尽快研究出相关配套政策,以避免实际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和掣肘。
六、 天津限购
面对严重的道路拥堵和雾霾天气,天津市也终于负重难行,成为又一个加入限购汽车行业的城市。12月15日晚,天津市政府紧急发布两条公告,《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和《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其中指出自12月16日零时开始天津实施无偿摇号与有偿竞价相结合的限牌措施。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限行措施,每日和每周限行的尾号与北京一致。
政府公告原文链接:
www.tj.gov.cn/zwgk/gsgg/szfgg/201312/t20131215_226743.htm
www.tj.gov.cn/zwgk/gsgg/szfgg/201312/t20131215_226744.htm
点评:要数年末汽车行业最热门的新闻无疑就是“天津限购”了,媒体甚至认为限购前夜天津市民争抢注册车牌的场景与春运堪有一比。虽然对于天津市政府而言,限购汽车可谓是无奈之举,但各方舆论对此却是一片讨伐。消费者抱怨此举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不留任何缓冲时间的突然颁布实施也让人措手不及,而天津市是否到了必须限购的程度也颇受质疑。另外,以已经限购的北京、广州等城市为鉴,限购汽车对于缓堵治污成效并不明显,天津限购仍逃不出懒政思维的范畴。
在业内人士看来,天津限购最主要的影响并不在于其将重构当地汽车市场,更重要的是其示范效应很有可能将拉开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城市限购的序幕,有媒体已经报出,2015年前后或将有25家城市加入到限购汽车的行列。
七、 取消公务车
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条例》共分12章、65条,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
《条例》中与汽车行业相关的规定主要针对公务用车,《条例》指出,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政府公告原文链接:
www.gov.cn/jrzg/2013-11/26/content_2534611.htm
点评:除保有必要的执法通勤车辆外,《条例》规定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被业界定义为中央针对公车改革做出的最严厉要求。同时,由于《条例》规定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对于本土租赁业而言也是一大利好。另外,对于自主品牌而言,虽然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会对其销量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有业内专家指出,公务车采购政策往往伴随着地方保护主义,容易让自主车企形成政策“依赖性”, 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而市场化运营反而有助于自主品牌的优胜劣汰。
不过,对于这一《条例》,业界也传出不同的声音,在相当一部分业内人士看来,自去年以来,政府层面一直在强调加强公车采购自主品牌的力度,一些自主车商也纷纷开始布局公车采购市场,借机研发生产偏向于公车采购的车型,但是随着一纸取消一般公务车的《条例》推出,其之前的努力极有可能沦为无用功。在此观点看来,这种朝令夕改的政令缺乏一致性,在反对浪费的同时反而容量造成资源的浪费。
八、 兼并重组指导意见
1月22日,工信部网站公布消息,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12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将以汽车、钢铁、水泥等九大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具体到汽车行业,《意见》的出台,鼓励更多的汽车企业“走出去”,把握时机开展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国际竞争力。《意见》指出,到2015年,汽车行业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0%,并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
政府公告原文链接:
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n11368223/15130615.html
点评:据统计,目前我国有各类车辆生产企业1300多家,其中汽车整车企业有171家,汽车行业呈现小、弱、散的特点,一批企业处于多年半停产状态,产量极少,生存困难。2013年11月份,工信部发布了首批《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1批)》公告,公布了首批48家车企“劝退”名单,责令其两年之内完成整顿,负责将被取消生产资质,这也预示着,未来两年将有更多的“空壳车企”被三振出局。
汽车企业通过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兼并重组来整合资源,可以优化产品系列,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产能利用率,实现规模化增长,这也与国家鼓励集约化经济发展的大势相符。
汽车行业的兼并重组历来都是极难推进的项目,但今年以来,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车企兼并重组大事如东风汽车收购福汽、北汽重组昌河汽车等都迎来了实质性进展,政策层面的促进作用明显。不过整体看来,这两大收购案例仍难以摆脱政府部门的干预,相比之下,我们更加期待的是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以自身发展为出发点进行的兼并重组,也只有到这个时期,优胜劣汰式的兼并重组成为潮流,我们的企业也才算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
九、 大气国十条
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条措施(简称“大气国十条”),明确了未来5年大气污染防治的治理目标和重点治理措施,其中多项措施涉及汽车及相关产业,例如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提升燃油品质、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等。
政府公告原文链接:
www.gov.cn/zwgk/2013-09/12/content_2486773.htm
环保领域的重大政策规划性文件大气“国十条”已经正式发布,并以其力度之强而被认为是“我国有史以来最严格”的大气治理计划。行动计划中有几个主要的亮点,首先,环境质量是否改善将被纳入官员考核体系,这一方面可以警示官员,提高其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加大了部分官员搞政绩工程或粗暴施政的风险。
再者,“国十条”也被看做是中央层面首次官方松口肯定地方限购。要求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
另外,虽然饱受质疑的排污费,拥堵费未在“国十条”中体现,但一位大气“国十条”主要起草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曾透露,对于外界普遍关心的环境税问题,现在也已经处于研究阶段。而一旦这些存在重复征税嫌疑的税种被颁布实施,那对消费者而言无疑将再添负担,对整个车市的发展也势必带来不利影响。
总而言之,史上最严苛的大气治理计划如能按期实施,将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产生积极的推动力,但对中国车市而言就未必是一个利好因素。
十、 商用车国四排放标准
之所以把商用车国四排放标准放在最后,并非因为其不重要,而是因为原定于2013年7月1日全国实施的政策再次“跳票”,至今还未确定准确的全面实施日期。而我们又将该政策安排在2013年的政策盘点中,是因为虽然中央层面未颁布全国性的政令,但面对严峻的环境危机,多地方政府已经率先于7月1日前后实施商用车国四地方标准。
商用车国四标准最早确定是在2011年1月1日实施,但之后推迟到2012年1月1日,再到2013年7月1日,再到2014年的未定时间。造成其一再推迟的主要原因是被中石油、中石化垄断的柴油无法在全国范围内满足国四排放的要求,而向更深层次考虑,各主管部门缺乏沟通导致的政令难以统一则是国四标准成为“跳票王”的主因。
组略计算,参与到国四标准及相关政策制定的单位包括国务院、环保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各部门出台了不同的政策,相关资料可见:auto.gasgoo.com/News/2013/06/2006210221260224394843.shtml),而全程参与其中的还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等相关企业单位,由于缺乏协调,各部门自扫门前雪,环保部出于环境考虑而无暇顾及油品是否能跟上排放标准,“两桶油”则更多考虑成本、技术因素,二者最直观的诉求可以说是背道而驰,再加上其他部门的参与,暂且不论是否存在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单是同等地位的不同职权部门在缺少统一规划的前提下运作,其工作效率恐怕就难以高效。而其导致的结果也是直观可见,政策在不断推迟,对整车及零部件企业而言就如同“狼来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做的适应研发却成了无的放矢,造成资源浪费。
(文章来源:盖世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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