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误区五:排放标准≠实施效果
一项牵扯到多个部门利益关系的政策在颁布实施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很难有效落实,机动车排放标准当然也不例外,排放标准的升级不可避免的将波及到车企、油企、城市管理者等多方面的利益,而这多方利益博弈则会导致实施效果与标准预期产生巨大的差距。
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目前全国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标准应该全部达到国三以上(轻型汽油车要达到国四标准),但是,各地长期存在的黄标车却暴露出了排放标准实施效果的不尽如人意。
据了解,所谓的“黄标车”即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多以营运客车和货车为主。
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第一条就特别强调指出要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近年来,虽然多地政府陆续公布了限制和淘汰黄标车的措施,但黄标车依然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已经成为大气环境的一个主要污染源。
相关资料
关于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的通知
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
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和单一气体燃料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第Ⅳ阶段车用柴油国家标准
第五阶段车用柴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文章来源:盖世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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