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辞旧迎新是发展的必经过程,龙年伊始,在此年末岁初之际,为更好的规范中国汽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鼓励自主车品牌企的发展,国家政策颁布调整利剑连续重拳出击,相继颁布了多项汽车新政或对原有政策着手调整,这一系列政策会给中国汽车行业带来怎样的改变?能否助力中国车市更趋成熟?能否助力中国汽车强国梦想的实现值得期待!本文是盖世汽车网整理的近期已经开始实施或即将颁布实施的汽车相关政策情况,敬请关注!
◆2012年开始实施的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进度: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12年1月1日起,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全国各主要城市开始按照新标准对各种车辆、船舶征收车船税。 2007年颁布的旧版车船税法同时废止。
《新车船税法条例》最大的改变在于:对乘用车的征税标准由按载客量分档收税转变成按排量分档征收。新法实施后,乘用车将按照排量分为七档,税额从180元至4500元不等。《新条例》规定,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前,缴清当年度应缴纳的车船税。《新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列举了需要缴纳车船税的车辆、船舶类型,包括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共六大类。
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进度:2012年1月30日公布实施
2011年12月29,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自2012年1月30日起执行。
在发布新《目录》的同时,发改委公告称,2007年版《目录》将于今年1月30日起停止执行。对比此前两版《目录》来看,外商投资中国汽车产业在政策上日渐收紧,尤其是简单汽车制造上更加严格。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苏晶称,通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吸收外资,中国汽车产业已取得长足发展,特别是整车制造领域,2010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800万辆,连续2年位居全球第一,在充分满足国内需求之外还实现了部分出口。此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时拟对汽车行业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方向就是将鼓励重点由“整车制造”转变为“关键部件的制造和研发”。在这个背景下,新版目录将“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从鼓励类调整至允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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