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消息,据“商务济南”公众号显示,济南市已于2025年1月继续发放汽车消费补贴。在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基础上,同时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市级补贴予以叠加享受(上级政策有另外规定的除外)。
图片来源: 商务济南
具体来看,济南市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标准为,对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含2.0T,下同)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对报废相关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相关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延续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标准为,对转让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旧乘用车,并在济南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均为新车),且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取得有效《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万元。
而2025年济南市政府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为,在2025年1月25日0时至2025年3月31日24时期间,凡在参与活动车企购置非营运乘用车新车并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补贴。
本次活动申领额度共计3000万元,按照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申领额度用完即止,活动提前结束。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购车金额10万元至3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3000元,新能源车补贴4000元;购车价格30万元及以上的燃油车补贴4000元,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
需注意的是,此次活动不限户籍和上牌地区,凡在规定时间内于参与企业购置非营运乘用车新车并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均可申领补贴。值得注意的是,购车发票金额不含车辆装潢、挂牌等其他费用。此政策旨在鼓励市民购车,推动汽车消费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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