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36项重要措施,其中提到关于新能源汽车等相关政策措施。该《措施》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图片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据《措施》显示,四川省要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开展新能源汽车等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第二届中国(四川)国际熊猫消费节,支持培育10个贸易与消费联动的特色消费促进平台和10个消费创新发展引领县,打造40个“商文旅交体康”多元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进智慧商圈、示范步行街和汽车品质消费集聚区的建设,支持建设一批电商新业态基地,培育一批本土榜样带货主播,以此来促进消费回暖升级。
此外,该《措施》还提及要帮助市场主体进行降本增效,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及以上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ETC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安装使用ETC的货车,车辆通行费给予6%优惠;延续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30%优惠政策。对进出泸州、宜宾铁路港的集装箱运输车辆,车辆通行费给予60%优惠;对进出中欧班列图定站点货运集散地的集装箱运输车辆,车辆通行费给予60%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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