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张永伟先生在以“如何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为主题的2022年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双智论坛”上预告发布《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张永伟先生;图片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
大致来看,当前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快速迭代,而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的协同发展,正为汽车产业转型、城市建设转型和社会发展转型带来新路径,也为智慧交通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基于此,2020年11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
本次报告将围绕“双智”背景、优势以及梳理两者之间基本关系等方面做重点研究。其中在提及“双智”优势,以及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之间基本关系时,张永伟分析认为:
首先,汽车网联化、智能化一定需要城市数字化设施与其相支撑,这是从汽车的角度所看到的基本背景和趋势。
其次,从城市的角度来看,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城市的数字化平台,不仅可以为提升城市的治理发展服务,还能更好地服务于汽车的发展。
此外,智慧城市建设也需要汽车为其提供移动的数据。
图片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
在此背景下,《报告》总体思路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要解决好城市智能基础设施按照协同思路该如何建设的问题。即由过去只考虑单方面的应用,转变为从协同应用的角度来重新规划和建设城市的智能基础设施。
第二个层次,基础设施产生的数据和车辆产生的数据要建成一个数据交互、管理和支撑应用的平台,这就是数字底座。
第三个层次,基于数字底座形成两个主要领域的应用,一是面向智能网联汽车的应用,二是面向智慧城市从建设到管理各个方面的应用。
图片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
关于“双智”建设的重点内容中,他认为,此前已确定的16个试点城市均有自己的特色,根据其中共性内容梳理概括基本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要解决好城市智能设施如何建设的问题。特别是道路如何按照智能网联汽车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来进行智能化改造,从而使道路智能化之后就能快速应用,避免出现建设就落后或者建设无人用等问题。
所以,围绕着“建了即用”的思路,设施应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智能道路设施;二是城市市政设施的智能化改造;三是新型的综合能源设施,充电、换电、加氢;四是包括地图在内的定位基础设施;五是城市通信设施。
第二,这些设施如何连接起来,如何更好管理,如何把连接起来的设施所形成的数据进行处理,来支持车辆出行和城市管理应用,这就需要建设一个或多个平台,或者是分层次的平台体系,即车城网平台,汇聚信息让数据支撑应用。在建设中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数据能不能更好地支撑应用,而不是以往出现的有数据但是用处不大的情况,数据很多,能用起来的成功案例并不是特别多。
第三,在城市治理、规划、建设领域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开展多场景应用。虽然目前还处在初期阶段,但未来应用场景会越来越多,所以年度报告每年重点关注的内容就是更新的应用场景。
第四,解决标准体系问题。各个城市都在根据试点的实际情况来探索双智协同的标准,目前已经建立了车的标准,我们也正在建设城市标准。同时,在协同环节要解决哪些标准的问题,也是需要研究的重点内容。
图片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
最后关于如何完善“双智”协同发展体系,《报告》指出,“双智”想要更进一步发展需要几个体系的支撑:
一是健全政策体系。国家层面,建议相关部门形成协同机制,联合出台双智政策文件,完善顶层设计;地方层面,试点先行先试,坚持包容审慎态度,推动地方法规创新。
二是探索创新体系。聚焦新材料、信息通信、感知技术及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探索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体系,鼓励创建双智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和实验室等创新平台。
三是夯实产业体系。推动智能基础设施、通信设备、软件服务、大激据中心、人工智能等多产业融合发展,并形成一个有清晰目标、连动性强的双智产业。
四是完善标准体系。构建涵盖城市智能基础设施、智能网联汽车设备、车城网平台、车城融合支撑体系、运营服务及安全监管等内容的标准体系,具体指导各地方开展建设。
*版权声明:本文为盖世汽车原创文章,如欲转载请遵守 转载说明 相关规定。违反转载说明者,盖世汽车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https://auto.gasgoo.com/news/202203/25I70295360C601.shtml
 
联系邮箱:info@gasgoo.com
客服QQ:531068497
求职应聘:021-39197800-8035
新闻热线:021-39586122
商务合作:021-39586681
市场合作:021-39197800-8032
研究院项目咨询:021-39197921
版权所有2011|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沪B2-2007118 沪ICP备07023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