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电车资源了解,十堰市为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十堰市经信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制定《十堰市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9-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其中,《计划》提及将给予在十堰城区从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的新能源物流车运营补贴,核定载质量2.5吨(含2.5吨)以下的一个考核期内奖补标准为:3000元/辆;2.5吨-4.5吨(含4.5吨)奖补标准为:3500元/辆;4.5吨以上奖补标准为:4000元/辆。
奖补期限暂定2年,分2个周期进行核算。每个周期为1年,首个核算周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算。
《计划》还提及,对从事城市货运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辆发放一年有效期的通行证,准许在市区按照核定线路通行。
以下是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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