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扬州、苏州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福建莆田、河北保定、浙江、哈尔滨、重庆发布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新政;福州、镇江、成都、湖北、陕西、西安发布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11月,扬州和苏州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2017年1-11月,全国共有43省市出台47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2017年1-11月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一览 | |
省市 | 补贴政策 |
北京 | |
天津 | |
上海 | 关于调整《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内容的通知 |
西安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 |
广东 | |
广州 | |
重庆 | |
成都 | |
深圳 | |
合肥 | |
贵州 | |
贵阳 | |
柳州 | |
广安 | |
广元 | |
江西 | |
南昌 | |
宿迁 | |
黑龙江 | |
福建 | |
厦门 | |
山西 | |
武汉 | |
绍兴 | |
杭州 | |
湖州 | |
台州 | |
宁波 | |
温州 | |
江苏 | |
常州 | |
泰州 | |
镇江 | |
南京 | |
南通 | |
扬州 | |
苏州 | |
宿迁 | |
无锡 | |
淮安 | |
江阴 | |
甘肃 | |
海南 |
11月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扬州
11月29日,扬州市经信委对外发布的《2017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明确,扬州市新能源乘用车、专用车(货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助额的40%,新能源客车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助额的30%。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扣除国家补助后汽车售价的50%(以销售发票为准)。
苏州
近日,苏州市发布《2017年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州市明确省、市两级财政给予的补贴资金不得超过相应车型中央财政补贴金额的50%。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不同,分别补贴0.1万元、0.9万元、1.3万元;插电式混动乘用车补贴0.7万元。对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予以补贴,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600元,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1-10月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点击查看详情】
2017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2017年1-11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相关政策一览 | |
省市 | 充电政策 |
北京 | |
上海 | |
西安 | |
天津 | |
滨海区 | |
杭州 | |
四川 | |
重庆 | |
成都 | |
南充 | |
武汉 | |
赣州 | 《赣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 |
安徽 | |
阜阳 | |
贵州 | |
贵阳 | |
广东 | |
广州 | |
惠州 | |
江门 | |
东莞 | |
汕头 | |
潮州 | |
利津 | |
济南 | |
济宁 | |
金乡 | |
临沂 | |
东营 | |
海南 | |
三亚 | |
五指山 | |
株洲 | |
新疆 | |
乌鲁木齐 | |
浙江 | |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恶劣天气处置办法》 | |
宁波 | |
温州 | |
洛阳 | |
郑州 | |
黑龙江 | |
福建 | |
莆田 | |
邢台 | |
哈尔滨 | |
南京 | |
保定 |
11月出台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政策
11月,福建莆田、河北保定、浙江、哈尔滨、重庆发布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新政。2017年1-11月,全国共47个省市出台62项电动汽车充电新政。
莆田
11月30日,莆田市发布《关于印发莆田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通知明确,鉴于云度新能源汽车公司首款车已上市销售,为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由云度新能源汽车公司牵头,在市内选择10个点建设充电站,待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统一运营管理后,纳入统一管理。
保定
《保定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5年)》日前发布,到2020年全市确需建设充电桩1.45万个,满足2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浙江
17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了解到,浙江已出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恶劣天气处置办法》,加强高温酷暑、台风洪涝、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电动汽车风险管控,保障用户充电安全。这是浙江省首个规范充电设施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办法。
哈尔滨
哈尔滨市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哈发改价费〔2017〕364号),规定从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收费标准为0.54元/千瓦时,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最高限价内给予用户优惠。?
重庆
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的《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充电基础建设的技术及验收要求,同时还规定充电设施应满足相关运维及运营条件。
1-10月出台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点击查看详情】
2017年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2017年1-11月新能源汽车产业宏观综合政策 | |
省市 |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 |
北京 | |
上海 | |
广州 | |
《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 | |
东莞 | |
中山 | |
清远 | |
梅州 | |
安徽 | |
合肥 | |
杭州 | |
金华 | |
湖州 | |
四川 | |
重庆 | |
成都 | |
南充 | |
广元 | |
贵阳 | |
呼和浩特 | |
深圳 | |
海南 | |
三亚 | |
河北 | |
唐山 | |
天津 | |
山西 | |
陕西 | |
西安 | |
安康 | |
湖北 | |
恩施 | |
武汉 | |
柳州 | |
南宁 | |
江苏 | |
苏州 | |
南京 | |
镇江 | |
连云港 | |
西宁 | |
内蒙古 | |
云南 | |
福建 | |
福州 | |
乌鲁木齐 |
11月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11月,福州、镇江、成都、湖北、陕西、西安等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2017年1-11月全国共有45个省市出台66项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福州
近日,福州发布的《福州市新能源公交车置换计划》明确,2017年底前,全市2010年以前购入的758辆燃油公交车(不含市公交集团2010年购置的282辆燃油公交车辆)将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2018年底前,全市2011年至2013年购入的864辆燃油公交车(含市公交集团2010年购置的282辆燃油公交车辆)将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2020年,全市公交车基本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
福州
福州日前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充电桩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电动汽车销售企业售车时要在规划布局的地方随车按1:1比例配装充电桩;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2017年底前累计建设150座以上充电站,覆盖全市高速公路干支线;到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固定充电桩及移动储能充电设施6万个,以满足7.5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镇江
近日,镇江发布的《关于调整和明确市区机动车停放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明确,对装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放服务,按现行相应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继续享有进入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
成都
成都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施减免的通知》显示,从11月20日起,在成都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凭有效牌(证),在该市行政区域内以下停车场(点)和时段停放享受收费减免政策:每天0:00-24:00,在临时占道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在市及区(市、县)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同一公共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每天7:00-19:00,在市及区(市、县)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停车,收费减半。
成都
近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成都市行政区域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新能源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不受限。
湖北
近日,湖北省发布的《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显示,湖北省将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促进能源与信息深度融合,发展分布式能源、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等新模式和新业态。
湖北
近日,湖北省恩施州发改委发布的《州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11月1日起,停放在恩施州境内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的新能源汽车,1小时以内(含1小时)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陕西
11月8日,陕西省环保厅发布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规定,明确制订了与其相协调的机动车禁限行政策,且明确了禁限行时间(7:00-20:00)。值得注意的是,纯电动汽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辆等不受限。?
西安
西安市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暂行规定》,规定西安市辖区以外的新能源汽车企业需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或指定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对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必须提供质保期限,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生产企业(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
1-10月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点击查看详情】
本文地址:https://auto.gasgoo.com/News/2017/12/06014410441070029032C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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