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论是外资厂商还是本土厂商,对于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都是非常谨慎的
–由于中国明确选择了纯电动车的战略取向,技术的前沿性与中国汽车产业的总体水平出现了明显的落差,因此在开发新能源汽车时出现了三种主要的开发模式:
·第一种为“传统模式”,即外方仍然提供总体技术,在国内的合资企业进行生产,核心零部件仍然由国内的合资企业提供
·第二种为“合资模式”,即中外方共同开发且中外方各自负责部分技术,在国内的合资企业框架下进行开发和生产,核心零部件主要由本土企业提供
·第三种为“自主模式”,即本土汽车厂商主导整体开发进程,并以本土品牌生产和销售,主要集中于商用车和低端乘用车领域
◆ “传统模式”下,全球性汽车企业在开发新能源汽车的原始技术之后,在中国市场进行适应性“二次开发”,再在中国的合资企业中进行生产
–采用此模式,除了可以满足政策要求之外,还可以更好的适应中国本土市场的特点与需求特征
· 由于新能源汽车具有明显的政府拉动的特征,因此进入政府采购就成为了制造商的首要考虑因素
· 2010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天津举行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中国的政府采购,对外商投资企业和中资企业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 显然,对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来说,在境内的合资企业或本土企业进行生产几乎成为了必须的要求,而采用进口的方式,有可能在市场准入、政府补贴方面出现困难
–通过外方全资持有的技术开发中心进行本土化开发,并在合资企业进行生产,外方可以在保护自身技术不外泄的同时,获得在本土生产的成本优势
· 中国已经是电子产品与电动机生产大国,再加上稀土与锂资源方面的优势,成为了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最佳生产地点
◆ 丰田汽车是采用“传统模式”进行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的典型案例
–2011年10月22日,丰田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常熟市举行了建设工程开工仪式
· 该研发中心的主要任务则是核心零部件的国产化,以及搭载混合动力技术系统的车辆匹配性技术,并还将开展以纯电动车为代表的各种新能源汽车进行行驶试验
–按照丰田的发展规划,将于2013年在中国导入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开发搭载国产混合动力总成的车辆
· 力争在2015年左右实现在一汽丰田、广汽丰田的生产和销售
◆ “合资模式”则是在合资企业的框架下开发新能源汽车,中外双方拥有不同的分工与协作方式,产品采用本土品牌并主要在中国市场进行销售
–对于诸多采用这种开发方式的外资汽车集团来说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 首先,鉴于纯电动车依然存在巨大的技术和市场风险,一些外资汽车集团还没有明确的中短期发展规划,或者还未形成足够的技术储备
· 第二,为了服从政策方面的要求,即新建产能必需与开发新能源汽车相结合
–对于中方来说,可以利用外方在整车设计方面的经验与车型方面的优势,来弥补自身不足,并集中精力在动力系统方面进行开发
· 一旦产品实现量产,合资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将会带来更好的市场反馈与需求,从而在核心零部件的生产中获得相应利润
–这类车型只在中国开发,在中国销售,大多数都采用全新的本土品牌
· 相对于“传统模式”,这种模式使得中外双方的合作更前进了一步
◆ 上汽集团与旗下的合资企业成为了采用“合资模式”开发新能源汽车的典型案例
–上海大众开发的纯电动轿车“天越”,使用的是来自合资企业的“朗逸”车型,而内部的动力系统则完全来自于中方的本土企业
· “天越”使用的电动机来自于“上海电驱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已经成为一汽集团、东风、长安、华晨、广汽等近30家本土汽车公司的配套厂商–上汽集团为了自身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完全打造了自主掌控的产业链与产品开发体系
· 2009年初,上汽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捷能公司成立,专注于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的动力系统集成和控制集成开发
· 2009年12月,上汽与美国A123公司按照51:49的股比,成立了上海捷新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开发、生产和销售车用动力电池系统
· 2011年10月12日,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立,首期注册资本5亿元,主要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相关的零部件企业,并拥有来自上海大众、上海通用等多家公司成员的专家委员会
◆ “自主模式”则是本土汽车企业完全主导新能源汽车的产品开发进程
–鉴于自身的开发能力,特别是整车开发水平相对低下,以及政府采购的推动下,一部分汽车厂商集中于新能源客车和专用车的产品开发
· 公共交通用客车体量大、用途单一,技术相对较为成熟,从产品开发角度来说,相对较为容易
· 但由于新能源客车对电池要求较高,造成了售价高昂,一般是普通燃油客车的2~5倍
· 虽然全国有能力生产新能源客车的企业多达26家,但截至到2011年10月,全国累计投入仅9,268辆,距离2012年末共投入24,220辆的目标相距甚远
–在乘用车领域,上汽集团、北汽集团都已经拥有了一定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开发能力,将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总成与从国外购买而来的车型有效结合,推出新能源汽车产品
· 2009年11月,北京汽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并于2011年底建成总装线,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 北汽新能源公司有着完整的产品开发部门,核心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部门以及整车生产基地
· 2012年4月,基于萨博(Saab)产品平台的100辆C60纯电动警车已经正式交付北京市公安系统使用
◆ 综合来看,中外汽车企业集团已经在中国市场当中形成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和交叉持股的产业链体系,所以新能源汽车的三种产品开发模式都有所使用–以通用汽车为例,除了增程式电动车Volt已经引入中国之外,还和上汽集团在纯电动车领域有所合作
· 2011年12月,通用汽车中国科学院院长杜江凌表示:“通用与上汽的合作方向是下一代电动车平台,通用当下的增程式电动车技术并不在内”。
–而本土汽车企业集团,独立自主开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也同时装备在自主的产品序列中以及合资企业的产品序列中
· 例如,2010年10月一汽大众宣布与一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能源汽车电子技术联合开发”协议
· 启明信息将为一汽大众电动汽车提供全方位的“电控”服务,包括电池控制、电子控制等系列服务和解决方案
(上文节选自中国三星经济研究院2012年8月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的产品开发战略》)
(文章来源:盖世汽车网)
*版权声明:本文为盖世汽车原创文章,如欲转载请遵守 转载说明 相关规定。违反转载说明者,盖世汽车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https://auto.gasgoo.com/News/2012/09/0408280228260091278754.shtml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联系邮箱:info@gasgoo.com
客服QQ:531068497
求职应聘:021-39197800-8035
新闻热线:021-39586122
商务合作:021-39586681
市场合作:021-39197800-8032
研究院项目咨询:021-39197921
版权所有2011|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沪B2-2007118 沪ICP备07023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