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研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国外已经成为多家企业选择的模式,如丰田和松下合资,本田和GS汤浅合资,日产和NEC合资,博世和三星SDI合资,现代摩比斯与LG化学合资,江森自控和法国SAFT合资,戴姆勒和Evonik(赢创)合资,等等。
在中国新能源汽车电池行业,也出现一些合资项目,这些项目大都投资于锂电池及其材料,而非镍氢电池等。(参见表1)
从签约时间或发出拟合资的公告的时间来看,这些合资(或意向)主要诞生于2009年末和2010年。而其大规模量产时间最早将始于2011年。
从合资的主体来看,这些合资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整车企业和电池及其材料供应商的合资。如,上海汽车与A123系统在香港设立公司,奇瑞的子公司与明基材料。
2、传统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与国外的电动汽车电池领先企业合资。如,万向的电动汽车公司与美国Ener1公司。
3、非传统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且无电池制造经验的企业,与国内掌握的电池材料技术的企业合资。如,佛山照明与经营碳酸锂等产品的华欧技术咨询及企划发展有限公司等合资成立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取碳酸锂,并希望将来扩大到锂电池材料和锂电池的生产;该上市公司还与生产锂电池及其材料的合肥锂鑫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合资成立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非传统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但有非汽车用电池制造经验的企业,与掌握电池或其材料技术的企业、科研院所或个人合资。如,科力远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合资;太阳创建(中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锂电池专家孙润光博士、汤昊博士合资。
5、政府支持下的锂电池合资项目。如,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方合资的项目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得到上海市闵行区政府的资金扶持。
除了表格中显示的合资,北京汽车研究总院副院长、北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逸在2009年12月23日的北汽收购萨博知识产权暨自主品牌乘用车平台战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汽集团也已成立了一家动力电池合资企业,但并未透露合资伙伴名称。
此外,还有以下潜在的合资项目:
杉杉股份2010年2月公告称,与户田工业株式会社、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两家日企就锂电池正极材料制造签署了“关于资本合作及业务合作的备忘录”;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也公告称,2010年5月8日在重庆与美国波士顿电池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将在动力电池包和动力系统集成领域展开合作,并拟在今年10月底以前组建合资公司。不过截至目前,双方尚未合资。
另有传言说,大连控股拟与日本三洋电机合资生产锂电池系统。
注:
1. 万向与美国Ener1公司签署的是合资的框架协议。
2. 本文不包括电动汽车(整车)合资项目,如,比亚迪和戴姆勒的合资、北汽与韩国CT&T及SK能源的合资。
(文章来源:盖世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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