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3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7批)予以公告。
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3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7批).docx
链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7批)车型主要参数.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6月10日
本文地址:https://auto.gasgoo.com/news/202009/16I70205890C11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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