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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分时租赁行业提出管理要求。
本办法所称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是指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将9座以下的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且不随车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活动。
其中,利用移动互联网、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服务平台,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时单位,为承租人提供自助式小微型客车预定和取还、费用结算等服务的租赁经营方式也称为分时租赁。
2019年道路运输统计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纳入统计的传统汽车租赁企业共6900余户,租赁车辆22.88万辆;据研究机构统计,全国共有分时租赁企业50余家,投入经营的车辆约为20万辆。
但总体上看,我国小微型客车租赁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存在服务能力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法规体系不完善、基本管理制度不统一等问题。
本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对行业定位、基本原则、发展方向、管理主体等分条进行了确定,明确了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的发展方向和依法经营、优质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经营基本原则。
据悉,《征求意见稿》起草小组解了国内外市场发展现状的同时,还赶赴北京、上海、武汉、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城市进行汽车租赁调研,并实地走访了神州租车、安吉租车、瑞卡租车、首汽智行、环球车享等12家传统汽车租赁和分时租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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