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2004年,比利时第一个与香港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根据该协议的规定,个人所得版税率为5%,利息税不超过10%。该协议还规定对股息免征代扣所得税,这样通过减少汇寄到香港的收益所需承受的税收负担,为比利时的香港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收益。如果比利时企业的香港股东所持股票比率超过25%,该公司向其支付的股息也可免征所得税。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比利时正在与中国政府就两国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修订事宜进行磋商,意在降低股息、利息和版税方面的个人所得税率。现存协议规定个人所得股息税率不超过10%。
投资保护协议
2005年6月,中国与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签署了关于互相促进和保护投资协议。该协议规定,任何来自协议另一方的投资者可享受“国民待遇”(与本国投资者同等的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给予另一方投资者的优惠待遇不得低于给予任何第三方投资者的优惠待遇)。另外,任何与投资有关的支付均可享受免费转账,包括建立或扩大投资所需资金、投资收益以及部分清算投资所得收益等。
投资基金
比中两国一致同意建立一项新的投资基金,以促进比利时的中国投资的发展。该基金主要通过购买未上市中小型企业的股权来进行运作。这一新的基金将按照“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本投资基金”(China-Belgium Direct Equity InvestmentFund)的模式进行操作,而后一基金的主要目的是支持中国混合资本的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民航运输协议
最近比利时与中国对双边民航运输协议进行了修订,为两国的旅客和货物运输行业提供了更多机遇。修订后的协议规定了“第五航权”,允许两国的航空公司可在其航线的任一获允许地点上下旅客和货物。
北京--布鲁塞尔直飞航线
从2006年7月开始,海南航空公司开通每周多趟北京-布鲁塞尔直飞航线(飞行时间为10小时)。
信用风险保险
2005年,中比两国从事出口信用保险的龙头企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Sinosure)和比利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Delcredere/Ducroire)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在中国注册的欧洲企业在向中国企业出售或进口产品时,可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投保。同样,欧洲的中国企业从事商业往来时也可通过比利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减少投资和出口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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