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10月开始,波兰汽车经销商可在其它欧盟国家销售汽车。波兰汽车市场现遵循的法律框架为欧盟No.1400/2002指令(BER)。
1、关税
作为统一大市场,欧盟内各国间汽车流通无关税,而从欧盟以外国家进口汽车则征收进口关税。
计算公式:C=Wc*Sc
C : 关税;
Wc :从欧盟以外国家进口汽车的海关申报价;
Sc :税率
进口关税税率一般为10%,但对以下3种车型按22%征税:
1)自重5吨以下,但引擎排量过超2500cc的柴油卡车;
2)自重5吨以下,但引擎排量过超2800cc的汽油卡车;
3)自重5吨以上卡车。
2、消费税:
2004年1月23日波通过新的汽车消费税则,对乘用车及客货两用车辆征收消费税,税率根据车龄及发动机排量不同而异,最低为3.1%,最高至65%。具体如下:
1) 发动机排量2升以内的汽车
2) 发动机排量超过2升的汽车
计算公式:A=(Wc+C)*Sa
A : 消费税;
Wc :汽车价格;
C:进口关税(如从欧盟内进口则为零);
Sa :消费税率
3、增值税
波兰对所有新车征收22%的增值税。
计算公式:VAT=(Wc+C+A)*SV
VAT : 增值税;
Wc :汽车价格;
C: 进口关税(如从欧盟内进口则为零);
A : 消费税;
SV :消费税率(22%)。
波兰规定法人组织购买有效载荷超过3.5吨的汽车可享受增值税返还。购买有效载荷不足3.5吨的汽车可获得60%的增值税返还,但最高不超过6000兹罗提(如果是皮卡或小型有篷货车VAN则可享受增值税全额返还)。
*版权声明:本文为盖世汽车原创文章,如欲转载请遵守 转载说明 相关规定。违反转载说明者,盖世汽车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https://auto.gasgoo.com/news/201701/25I385C201.shtml
 
联系邮箱:info@gasgoo.com
客服QQ:531068497
求职应聘:021-39197800-8035
新闻热线:021-39586122
商务合作:021-39586681
市场合作:021-39197800-8032
研究院项目咨询:021-39197921
版权所有2011|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沪B2-2007118 沪ICP备07023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