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政府对汽车工业发展管理由波兰经济部负责,目前尚未颁布扶持汽车工业发展的专门政策。不过,波兰正在大力吸引外资,根据波兰法律,在波境内的外国直接投资在优惠政策方面待遇享受完全的国民待遇,即与国内企业一视同仁。在波兰企业投资所享受的优惠待遇主要体现在“公共资助”(Public aid),主要有“馈赠补助”和“税收减免”。
根据欧盟地区发展资助的有关规定,波兰全境均可享受公共资助,但不同地区可获公共资助的限额亦不尽相同,较发达地区限额较低,不发达地区限额较高。
波兰境内“地区发展公共资助”幅度限额规定情况
对中小型企业的资助限额可在原限额基础上上浮15%,即按不同受惠地区最高可分别获投资额45%、55%、65%的公共资助。
对汽车工业投资超过500万欧元的项目的资助限额为正常资助限额的30%,例如在华沙地区投资500万欧元以上的汽车工业项目,可获公共资助限额为投资总额的9%(30%x30%)。具体资助政策见《波兰鼓励投资资助政策实用概述》(驻波兰使馆经商参处经贸调研2005年第18期)。
据报道,VOLVO公司在波兰的投资迄今已得到190万兹罗提的新增就业补贴和420万兹罗提的税收优惠。
波兰政府负责投资管理促进的政府部门为波兰信息及外商投资局(PAIiIZ),其网址:http://www.paiz.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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