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汽车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日前,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9年1月31日起,召回2001年10月5日至2003年2月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花冠汽车,共计5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副驾驶席空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其它厂家的空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是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针对2013年申报的搭载了高田空气囊气体发生器车辆的再次召回。此前更换为未含干燥剂高田零件的召回车辆用户需再次入店更换为其他厂家的零件。
*版权声明:本文为业内专家原创文章,作者本人对文章观点及内容合规性负责。如有疑义或转载需求,请联系作者。
本文地址:https://auto.gasgoo.com/News/2019/01/070217421742I70082158C102.shtml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联系邮箱:info@gasgoo.com
客服QQ:531068497
求职应聘:021-39197800-8035
新闻热线:021-39586122
商务合作:021-39586681
市场合作:021-39197800-8032
研究院项目咨询:021-39197921
版权所有2011|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沪B2-2007118 沪ICP备07023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