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04年十月开始实施,中国的汽车召回管理制度在时隔6年后,修订之议又被提上日程,成为近期的行业热点话题。其实,这背后所折射的,是中国汽车召回管理的种种乱象,具体说来,以下三种最值得关注:
怪象一
三包规定迟迟未出,召回制度形同虚设
基本可以判定,2004年所颁布的汽车召回管理制度,很有“拍脑门”的嫌疑,因为在6年之后修订事宜都又一次被提上日程,而本应与汽车召回管理制度是“双胞胎兄弟”的汽车三包政策,却到现在还停留在“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状态。殊不知,汽车召回管理制度更多的是基于对企业进行自觉性约束下为出发点的消费管理制度,而三包政策,更多的是从基于对消费者授权为出发点的消费管理制度,两者互相作用,共同配合,才能发挥出更好的管理效果和监督价值。缺了三包政策的汽车召回制度,就象一个少了一只脚的瘸子,导致汽车召回制度某种程度上形同虚设,结果是,只有汽车召回制度的“独脚戏”肯定是没有许茹芸唱得歌好听!
怪象二
自觉不自觉,完全没有约束
曾经有一位外资企业的高管,很是得意的对我讲过,不是我们不去做,而是“你们中国的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起点就低”。就冲这个“你们”,我都想抽这个假洋鬼子。
这句话道出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完全指望企业“自觉”是十分不靠谱的!汽车召回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企业自觉的行为之上。就如我在评价丰田全球召回的时候曾经提到的,丰田召回营造了一种“灯下黑”的环境,使很多汽车企业躲在丰田的“灯黑之下”,躲避本应该召回的噩梦。道理其实非常简单,连丰田都如此大规模的召回,其他企业汽车有几个能幸免?!
果然不出所料,丰田之后,汽车召回事件连连发生,汽车的行业潜规则之一因为丰田的首当其冲,帮助很多企业因为召回而受到更大的损失。
基本甚至近乎是完全没有约束的管理,单靠自觉,这是好事,或是坏事?
天知道!
怪象三
召回做秀,生命责任成“公关”手法
如果说“自觉不自觉”还只是道德领域的一个低层面问题的话,那把召回做秀,大耍“公关”手法,则是道德领域的一个高层面问题,用即将被日本鬼子杀死的牧师最后的诅咒来形容,叫“应该下地狱”。
古今中外,但凡涉及召回的汽车的事例中,哪一项不是人命关天,以召回做秀,玩公关手法的行为,是拿事关普通消费者生命责任的事当儿戏!可悲的是,类似的情况还在屡见不鲜地发生着。
公关本身没有错,它是一种沟通方法,就如刀,我们可以用来切菜,削水果,但是,如果我们用刀砍人,那就有是犯法!诸多企业不在平时与消费者的沟通上好好使用公关的方法,却经常琢磨旁门左道的野路子,那汽车召回管理制度是不是该有对此的约束呢?!
拭目以待!
(作者系迪思传媒集团总裁助理)
(文章来源:盖世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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