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汽车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近日通过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告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目录。
16家企业的71个车型入围第一批推广目录。以上车型的所有配置的汽车均已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通过了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获得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中央财政将对消费者购买以上车型的节能汽车给予每辆3000元的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消费者。
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19号)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节能汽车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文章来源:盖世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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