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保险公估机构能够受托参与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查勘定损工作。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保险公估机构参与车险查勘定损问题的复函》。《复函》明确,根据《关于防范车险理赔风险的通知》,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能将车险核损、核赔权授予修理单位等非本公司系统内的各类机构或人员,但《通知》未就保险公司车险查勘定损的授权作出排他性限制规定。
根据《复函》,保险公司可自主委托公估机构或专业中介机构开展车险查勘定损。公估机构或专业中介机构可以依照授权,发挥专业优势,开展查勘定损业务。
(文章来源:盖世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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