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报道,人大乌日图委员3月曾带队赴湖南和贵州调研。他认为,“灾害实实在在检验了各地各部门的应急预案”,暴露出了问题。“上届政府几乎各个部门都有应急预案,(灾害)反映出预案的可操作性差。各地区、各部门的预案,统一协调能力差。”
乌日图以交通体制为例。“当时湖南段高速积压了五六万辆车,首要原因就是地区之间不配合”,乌日图说,“湖南段不通,但其他省的车还源源不断进去”。在体制方面,乌日图表示,目前公安管高速公路的安全,交通部门管畅通。这使得“一旦天气有问题,公安部门就不让走车。公安强调安全,为什么不让警车引着车辆慢慢走?这个问题到今天还是这样,值得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好好反思。”
其实这个问题长期存在,争议颇多,但是一直难以解决。此次雪灾暴露出这个问题的矛盾所在及其危害,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道路交通管理职能包括路政、运政、稽征和安全管理四个方面,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是公路、车辆、驾驶资格管理各执一家,“人、车、路”分而治之,管路的不管车和人,管车的不管路,人为地把组成交通运输的“人、车、路” 三大要素分开管理,在公路规划、设计、建设中与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方面造成脱节。公安交通部门名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所负责的仅仅是安全管理这一部分,包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驾驶人员培训及驾驶证件发放管理、车辆牌照的发放管理,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及管理,和路障管理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等。 公路部门则负责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由于管理范围和资金来源等方面的不同,公路部门只负责依照本行业的设计规划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公安交通部门则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设置的要求进行配套建设,两者之间由于不能同步实施,规范化管理,同时由于交警与公路管理部门在行政职能上的交叉不清,往往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前,发达国家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成了多家参与、分工协作的体制,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标准和法规主要由公路部门制定,公路部门承担着大部分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主要职能。交通警察的管理职能主要是按照有关政策、标准和法规从事现场执法和处理紧急事件。
美国联邦运输部是主管全国各种运输事务的最高行政机构,主要由联邦公路管理局、联邦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联邦航空管理局、联邦铁路管理局、公共运输管理局、海运管理局、交通运输统计局、研究及专项计划管理局、美国海岸警卫队、圣劳伦斯海运发展公司等10个专业职能部门,以及直接辅佐部长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的13个业务办公室组成。
其中联邦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与任务是:制订、完善汽车安全的技术政策、公路交通安全的法令、法规,实施专项公路交通安全行动计划,全面负责公路(包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在正常情况下,交通警察一般不上路拦车检查。在有些收费高速公路管理中,警察还受雇于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如新泽西收费高速公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每年要支付警察工资、福利、办公费用等,并为其配备相应的车辆、通讯工具等,双方签订合同确定权利、义务,警察执法完全服从、服务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要求。
联邦公路管理局主管全美公路规划、建设、养护、运营以及汽车运输管理。
美国联邦警察局不具体负责交通管理问题,各州、市、县警察机构内部也没有独立的交通警察机构,但都有警察局直接领导下的交通警察。交通警察不仅管道路交通,对道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都要管。警察机关对交通管理的职责主要是担负交通管理的执法,如维护城乡道路的交通秩序、对机动车辆行违章的处罚、车辆本身及装载安全的检查、交通事故的处理等。
州政府下设州务卿,专门负责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挂号牌、发放和审验机动车驾驶执照。所有机动车牌证的注册、发放、检审均集中到州。
美国的驾驶执照统一由机动车辆管理部(DMV)颁发。美国的机动车辆管理部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它负责机动车辆的登记、更新和事故处理,负责驾驶执照的发放、更新。
英国现行的交通管理主要由环境、运输和地方事务部(简称运输部)负责,这个部是以原来的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管理以及地方事务三个部合并组成的。
英国“大部制”改革以后,实行“决策、执行”相分离的行政管理体制,在部之外设立若干“执行局”,专司行政执行职能,负责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其中公路局负责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设施及其交通的管理、运营和改善等;驾驶标准局负责驾驶标准制定、驾驶员考试,驾驶员教练登记注册、驾驶员培训的监督等;驾驶员和车辆许可局负责驾驶执照发放、车辆许可登记、车辆税征收等;车辆认证局负责产品认证;车辆检测局负责车辆的法定检测、路边或定点检测、特殊检测、调查车辆事故和故障。
英国警察总局从属于内务部,并不负责交通管理。交通警察的主管部门是“警官协会”,该协会是全国性的警察组织,成员包括全国各地的警察机构。协会下设交通委员会,专门负责交通执法工作。目前,全国范围内共设有32个“警察控制办公室”隶属于地方政府,专门负责国家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网的交通巡逻和执法工作。地方公路交通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方警察负责交通执法。
德国政府是将原来的联邦运输部与联邦土地规划和建设部、联邦房屋合并为运输部,负责管理包括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在内的所有运输行业。运输部主要负责运输、交通方面的法律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具体管理工作一般通过“委托合同”的方式由各个州政府来执行。道路交通管制、驾驶员考试和驾照发放、车辆检测等事物,联邦运输部门一般只负责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以及监督这些标准的执行,具体的行政管理一般也由各地方政府自己决定。
德国联邦内务部是主管警察机构的最高机构,也没有交通警察。交警由各个州政府管理,只负责联邦高速公路、联邦公路、州级公路的交通执法。有关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政策监督等事务,都是由运输部制定的。
中国道路交通管理改革的核心,一是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二是分级管理,三是决策、行政、执法分开。交通部主要管政策法规、交通规划制定和监管,具体管理由行政部门负责(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而警察只负责交通执法。
中国的车辆登记信息事公共资源,应该公开(除个人隐私、军队车辆以外),以便于其他部门共享资源,也为厂家、经销商提供市场信息。
(文章来源:盖世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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