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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进口贸易争端考验国内车企

来源:北方网 发布时间:Sunday, July 20, 2008
  • 一石激起千层浪,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的裁决报告刚刚公布就成为国内外舆论关注的热点。尽管部分专家认为中国还有翻案的机会,即使败诉影响也不大,不过从长期来看,中国一旦最终败诉,将影响企业发展策略的制定。虽然这项裁决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在短期内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目前企业也纷纷表态,制定的国产化计划不会改变,但业内人士仍然担心,这项裁决一旦实施将有可能打开跨国公司在中国散件组装的方便之门

    为何起争端

    这场贸易争端,实际上是对中国2005年4月1日颁布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不满。2005年4月1日,中国出台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并于当年10月实施。之后,由于考虑到进入中国市场较晚、销量少、国产化率较低的国际汽车企业的情况,《办法》中的“进口零部件达到60%的将按整车征税”的规定延迟到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这项规定中,中国将对进口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而不是单纯按零部件进口计算的10%左右的关税,二者之间,相差甚大。

    随着2008年7月1日实施时间的逐渐逼近,来自外界的压力也越来越大,2006年9月16日,欧盟、美国和加拿大联合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申诉,要求WTO专门成立专家组,对中国零部件关税政策进行调查,这也是美欧加首次联合要求WTO对中国单一政策展开调查。美国、欧盟及加拿大认为,中国对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变相逼迫中外合资或中国汽车制造厂家使用中国自产的汽车零部件,外国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被迫将生产地转移至中国,导致欧美相关行业工人失业。

    2008年2月13日,WTO争端解决小组作出了初审裁定,认为中方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高关税的政策,违背了中国入世时的承诺,判决中方败诉,要求中国必须依照WTO原则立即终止这项政策。而此次公布的中期报告与初步调查结果内容基本一致。

    谁将受影响

    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受到WTO的裁定影响,中方调整了有关政策从而降低了部分零部件进口的关税,这无疑将在客观上使得一大批在中国设有合资整车公司的跨国汽车制造商大举采购其本土惯用的汽车供应商产品,而这些产品的涌入将在一定阶段内,大大冲击国内原有的供应商配套体系。

    不过,也有乐观的业内人士认为影响不大。“目前国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水准,虽然尚不能提供高档汽车以及混合动力技术的发动机和变速箱,但总体上技术水平正在大幅提高。”世纪汽配城的有关人士分析,“而且,对于国内的零部件企业来说,也不会有大的影响,因为中国的零部件企业走的是蓝海战略,有一些核心零部件我国的企业还不能做,有一些国外企业不如中国做得好,因此各干各的。”

    这个裁定对处于发展关键阶段的自主品牌们不是一个好消息,它们所要面对的国内市场环境将更激烈。去年以来,自主品牌遭遇到了品质、品牌和信任的瓶颈难以突破,而今后国际级汽车企业如果没有了国产化率的束缚和限定,更多与国际市场同步的新品将长驱直入,更高技术含量的合资产品,将直接吸引更看重品牌素质的中高端消费者们的购买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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